莱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年,工作经验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不包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4.莱芜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招聘5人,其余18人户籍不限。其中,常住户口是指属于莱芜经济开发区所辖的46个村(社区)管理的户口。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汶水大街98号,高新区新一中对过)。咨询电话:0634-8558030,0634-6213928。
(4)报名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自行下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岗位M(限户口)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上不能明确村(社区)的,要开具村(社区)户口管理证明。
(5)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查,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笔试。
3.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区情区况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4)准考证领取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西(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5)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取得笔试成绩实有人员组织面试。
(4)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减员不再递补。
5.总成绩公示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小数点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到原单位考察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如果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可取消资格,下一名递补。
6.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与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待遇按照莱芜经济开发区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水平执行。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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