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少年儿童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64号)
(二)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六张。
2.《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均应在2018年11月28日以前取得)。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6届、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单位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招聘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考试
招聘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专业测试主要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说课主要测评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安排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少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及答辩、专业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说课及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说课、答辩各占说课及答辩成绩的50%)。
(四)笔试资格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参加全区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具体时间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六)总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初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南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该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电话。
附件1:2018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