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请报考莱芜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到鲁中西大街65号莱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院内) 4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鹏泉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请到汶河大道69号鹏泉办事处四楼退役军人事务站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査)。现场资格审查在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一天内审査完毕(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査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签名按手印)以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代为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査采取两人一组的方式进行,1人审查考生提交材料,1人负责记录和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工作人员填写,不允许由考生自己填写。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由考生当场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存根由审查单位留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三、需要审查的材料
(一)身份信息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学历信息材料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村居(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如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籍信息材料
考生本人户ロ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独立立户的,需提供户ロ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ロ,还需持有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定向招录人员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证明自己是优抚对象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抚条件军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五)其他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3张;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方便提供的、可在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与原单位解聘的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由考生本人带回,复印件由审查单位留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打印材料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莱芜区咨询电话18963482880;(报考鹏泉街道的考生请咨询:8868589)。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