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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78人

更新时间:2020-08-31 09:50:49点击次数:5705次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更好的为“生态立区、实业强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五)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8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00- 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11:00-9月13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iw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请查看《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到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下载打印《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9月13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wrsjzjk@jn.shandong.cn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有性别限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人数,调剂合并到相同招聘条件的另一性别招聘岗位,其中招聘计划人数全部取消的,调剂合并后的岗位不再限制性别。核减和调剂招聘岗位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A类)、医学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医学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7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9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需学校出具证明;非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9日前取得;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76111638


附件1:2020年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中共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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