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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28 17:58:33点击次数:1828次字号:T|T

根据《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街道各岗位报名考试人员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并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莱芜区文化北路15号,园丁小区公交站牌西临;咨询电话0531-76238297)。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照《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落户时间截止线上报名截止日);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1份(《简章》附件3);

(5)《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诚信承诺书》1份(《简章》附件4);

(6)B类岗位考生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1份(《简章》附件5);

(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1份(《简章》附件6);

(8)申请加分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笔试加分政策》(《简章》附件2)。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者提交材料(含申请加分材料)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骗取笔试加分的,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简章附件6)进入考点。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济南市蓝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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